2015年5月24日 星期日

瘋狂麥斯

必須說,瘋狂麥斯沒走到溫泉關,是我最失望的地方。 視覺豐沛度是一流的,戲裡都是吃了迷幻藥的阿蓋達(請原諒我跟美國佬一樣racist)、用變形金剛屍改造的畸胎戰車、某個版本的三國誌式戰鬥法、由腐肉和肥肉組成的資本家、很黃的沙、有些黃的後宮佳麗(是,看這種戲要用點sexist眼光看,才有味道)、要餵觀眾吃迷幻藥的超快剪接,當然還有鎮店之寶:噴火結他。問題全出自最最最悶蛋的馬克,戲一開始就鋪排他有潛意識陰影,最後竟脫腳沒出閘,什麼都沒發生,然後一個至尊寶式華麗轉身,別過女主角,就消失在人群之中。噓?太文藝了吧?說好了的暴力呢?我不愛爆炸,還是血肉橫飛肢體分離器官移位好看(我重口味,我認),馬克雖做過血袋,血畢竟流得太少了,跟戰狼的轟烈全沒得比。幸好斷了一肢的女主角也夠烈女,由頭帶到尾絕不欺場。從她返鄉尋根到一記回馬槍又再上路,直如尤里西斯的小變奏(我不熟公路電影,不知是否常見母題)。我對Charlize Theron的印象,仍長期停留在樓下大商場裡的Dior金美人樣,今日一見,還不敢相信是她,再上網證實一下,崩潰了。(人說這戲大有女性主義精神,我看想多了。但它有小破沙豬局的意圖,算是明顯的。)

2015.05.24

Mad Max: Fury Road,2015.


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

加萊亞諾與馬奎斯

我故意讓讀完這兩書的時刻在同一個晚上發生。我們想像的拉美是拉美,但其實,拉美異質處處,所以自從初讀馬奎斯開始,我就不斷去找一個既不百年又不孤寂的拉美。剛逝的加萊亞諾是近兩年的新寵,他在《鏡子》中寫世界,用了六百個小故事,印成中文,有四百多頁,斷斷續續讀了多久呢,我已在歷史中遺忘了;初戀情人馬奎斯去年死了,至今仍愛,《苦妓回憶錄》是他最後作品(據說他死前還在寫,但遺稿會否出版呢?),是〈沒人寫信給上校〉的中篇格局,中文疏排百來頁,一晚可完。他們死時,我都寫過文章記念,下面所引是我寫在豆瓣上的簡評。今晚,只有我們仨,沒有月,沒有影。乾杯吧!拉美!

「我沒法不為他創造的結構和對世界的熱情而打高分,但鏡子總究片碎,即使再多,我們還是離真實太遠,離地獄太近。我用偉大的互絡網跟加萊亞諾斟酌,有好些條目實在經不起檢驗,避輕就重,隱善揚惡。他太左派了,以致必得在被壓抑者們的苦難底劃上粗線,而不是冷著臉子說出事實之全部。當然良知為屈辱隱,直亦在其中。不必苛責加萊亞諾,畢竟太多人拿的,是刪去這些苦難故事的黑筆了,他不過是做一個人該做的事。」

「馬奎斯的中篇是有一手的。上校、預知死亡,到這封筆作苦妓,我偏好把它們看成一脈,負磅輕,但技藝圓熟,密不透風。當然苦妓主題上承愛在瘟疫,潛台辭是以性慾喻創作。對於有保守評論勢力指此書「不道德」,我看就如問召妓是否不道德一樣,哲學上是可討論,但跟文學無關。苦妓是馬奎晚年迷戀青春女體之作,對於一個榮譽多得壓垮了背的大文豪,我覺得就留他一點安享晚年的安靜吧。」

2015.05.05


2015年4月14日 星期二

悼加萊亞諾

「一個人若是死了,他的時間停止了,那麼這個世界上一切以他為名的旅程、欲望的話語也會一同死去嗎?」——加萊亞諾:《鏡子》

葛拉斯(Günter Grass)有一部《我的世紀》,以一年一篇寫下他的二十世紀。但他終究不及加萊亞諾(Eduardo Galeano),這位切過拉美血管的烏拉圭良心,曾用五百多段詩樣的小故事串寫出一整部人類史。他是這樣說的:那是一面鏡子,照出你所看不見的世界。我想起太史公的豪言:「通古今之變。」相較起來,葛拉斯的世紀也太生硬了。

死者已矣,對這兩位同日逝世的文豪,我承認我更偏心加萊亞諾。今後一周,榮耀多歸拿過諾獎的葛拉斯,加萊亞諾必被擠到花邊去。大家都在《鐵皮鼓》裡找引文,而赫然閃現在我眼前的,是在《鏡子》結尾的一首詩,一個直逼永恆的世界意象:

未完成的世界的總清單,是由廢鐵、
碎玻璃、
看髮掉光的掃帚、
被人穿過走了好多路的運動鞋、
飲料被喝光的瓶子、
被人睡舊了的床單、
跑了好多里程的輪子、
航行過很多海域的船帆、
落敗了的旗幟、
被人讀完的信、
被遺忘的詞語和
從天上落下的雨水
做成的。

如果葛拉斯是二十世紀的,加萊亞諾則比任何一個世紀都長。

2014.04.14


2015年2月14日 星期六

情人節

你笑得很輕鬆,別過了臉,身影便沒入模糊的街景裡。我對你的告別姿態太熟悉了,這是一個很平凡的白天,街上人潮熙攘,情人節令人窒息的磁場仍未擴張起來,我知道你也知道,當夜黑來臨,我倆再次碰面,整個城市亦會浸沒在詭異的愛情春色裡。

我朝跟你相反的方向前行,步速很急,意識有點麻木,好像要逃離一場欲來山雨。開始時我還注意到幾個捧著炫麗花束的青年男子,衣裝筆挺,臉上神色在期待和猶疑之間閃轉不定。我彷彿碰見某個年代的自己。於是我把浪遊街景的漫遊者之眼也收回來,縱身跳進地鐵車廂。周末下午,車廂密度中等,我坐下來,四周的人都沒看我,仍是如常的看手提發呆睡覺談天,也是如常的沒人看書。

從背包裡掏出那本《戀人絮語》時,我突然一怯,不自覺又張望一下,確定沒有人以為我是為著自傷自憐才在地鐵車廂裡捧讀《戀人絮語》,才慢慢拈著破了口的封角,翻開書。

書裡沒有一處提到愛情的商品性,我竟然覺得驚訝。在我第一次讀到這書,跟我第一次經歷愛情的那一個神奇交叉點上,我所認識的愛情就一直散逸著商品般的艷香。我曾經告訴過你,在情人節的典故裡並沒有任何消費成份。那年羅馬暴君禁止婚禮,偉大的華倫泰(Valentine)便偷偷替百姓主持婚禮,後來他在獄中愛上了典獄長失明的女兒,最後還在被處死前施展神蹟治好她的雙眼。

我實在不知道,二月十四日本可意味著什麼。是紀念華倫泰對愛情的奉獻,還是悼念愛情的不可得?後來情人節被剝去宗教成份,曝露在現代消費社會的詭異氛圍裡,愛情沾上了可口的糖衣,變得易入口,也變成更易被計算和歸類時,愛情便更值得我和你去認真悼念。

人們開始反抗情人節的霸權了。他們拒絕消費愛情,也花了彷彿比用於戀愛更大的氣力去批判這個討厭的節日。為什麼要痛恨情人節?為什麼要害怕愛情商品化?我真想你也讀讀《戀人絮語》這部神奇的書,我相信,每一個人都能在書裡讀到他/她所曾經歷過的愛情形貌,同時又遠不只如此。書裡說的不是愛情的通則,而是愛情的殊性,我記得在認識你之前很久很久的一些晚上,我在書裡發現了愛情不可被商品化的秘密:因為每個人的愛情都是特殊的,前題是你必得承認,一個人愛人/被愛/自愛/被自愛的情狀都是唯一的,並且無法放在天秤上衡量。這樣誰也不能在天秤的另一邊放上砝碼、金錢或是批評的話語。

我在地鐵車廂裡把書翻了一個大概,然後下了車,來到城市裡最繁盛的區域。 我想找一個稍為寧靜的地方,坐下來,把書讀完。但街上氣氛黑壓壓的,我明知已把消費與愛情的虛假連繫看破,也不由自主的被滿街的情人節提示物嚇傷意志。眼前的青年男子都找到了或是妙麗或是庸脂的女伴,手上錦簇亦轉過了手,他們臉上還是閃爍著曖昧,時而狂喜,但有時又是那種完成任務的鬆弛樣。

我已認不出這個地方了。我也認不出自己的過去。那時我為了逃避觸景傷情,便開始寫一些臨慕《戀人絮語》的斷章殘句,寫得我心力交瘁。但我現在不寫了,是寫不來了,只有當失去愛情的時候,我們才可以辨認愛情,而在你面前,我著實無法把愛情的本質看得真切。

我終於在某咖啡室裡的一列單邊位上,找到暫時逃離情人節的私人空間,靜靜地把書讀完。我再一次確認,我已認不出自己的過去了,認不出那個堅拒消費愛情,毫無保留地以純粹的閱讀和書寫來悼念愛情消逝的自己。

《戀人絮語》的原型是少年維持,一個因無法完成自身愛情而選擇消滅自己的悲劇人物。《戀人絮語》本來就不是愛情之書,而是死亡之書。它是以這樣一種策略來確認自我:在愛欲對象缺席的時刻裡辨認愛情,再從愛情之不可能性中辨認自己。為了換取肉身的暫時不死,我們才書寫愛情。

失戀中的自我是澄明的。在情人節的迷障裡,我們是如此害怕愛得不夠,愛得不好,才渴望愛情可以變成商品,用我們早已耍動自如的消費邏輯來操作愛情。但同時我們又如此害怕商品損害愛情的純性,深恐我們的自尊會被商品傷害。結果,有人竟連愛情一也併放棄了,一心一意做一個指罵愛情的中魔者。

情人節叫愛情也不可能了。那是華倫泰的詛咒嗎?

我把書放回背包,結了帳,穿過已然陷落在情人節夜的街景裡。我閃身回到地鐵車廂,又把書翻出來讀,同時默念著你。好在你從不會問我:什麼是愛情?我當然是知道的,如果你不問我的話,但若果你有一天耐不住性子,偏要問我這個永恆的難題,那麼我只得承認:我對愛情一無所知。

而情人節恰恰就是一個集體追問愛情,又集體胡亂作答的日子。

這時我已逃離了那個現代城市的煉獄區域,重返我跟你的生活現場。一分鐘之後,你的身影便會在模糊的街景裡浮現,你會笑得很輕鬆,我對跟你重遇的情境也會很熟悉,街上人潮熙攘,情人節的磁場亦會完全張開,壓得人有點喘不過氣。

這是一個很平凡的晚上。

(2015.02.14)













圖:Rene Magritte, Gli Amanti

2015年1月18日 星期日

傭兵隊長

喬治‧培瑞克(Georges Perec) 最廣為人知的是他的玩字癖——寫過一本沒E字的小說。當然這是雕花小技,詫異一下便算好了。我有興趣讀他,最初是因為知道他跟卡爾維諾一起混過一個名叫文學潛能工坊(Oulipo)的組織。名字型到不得了,再看看我們身邊那些乜乜學會物物協會,你就知道人家的文學創意是潛入生活任何細節裡,裝不來的。據說培瑞克的名氣開始在英語文評界竄起了,但中譯著作一直只有《W或童年回憶》一本,我讀它,是在聽說韋勒貝克也受過他的影響之後。《W》給我印象不壞,只有些每況愈下,太著痕,不夠節制,我對小說結構不對特別敏感,可他的文字卻著實吸引。所以當偉大的行人出版社竟出版《傭兵隊長》(Le Condottière)時,我禁不住也倒抽了一大口涼氣:有得讀了。

其實誰是隊長呢,我本來一無所知,我只知道書稿曾失落三十年,是培瑞克早期給退稿之作,近年重見天日。書裡法文版序中引了培瑞克在被退稿的失落中所說的一段猛厲豪言:「就這樣留著它吧,至少此刻如此。等十年後再拿出來,到時候它會看起來像一部傑作,不然,我在墓中等待一位忠實的註解者在一隻原屬於你的老皮箱裡找到了它,並且出版。」一語成讖,而且此書也著實托得起此等豪邁。

《傭兵隊長》並不偉大,但「偉大」從不是評價小說的唯一標準。此書成於1960年代,既有現代主義式的煩瑣心理描寫,也有新小說的高度戀物式描述,讀來一點也不爽暢。可我還是給他的文字攝住,就咬著牙齦讀完,再讀法文版的長序,才開始弄懂它原來是兩面對著的鏡子。故事講一名贋畫師抄畫一幅名叫「傭兵隊長」的文藝復興畫作,他要以此證明:他的贋畫並不只是複製,而是獨立自足的藝術創造。誰不知最終他只畫了幅自以為失敗之作,他無法忍受自己只能複制別人這個現實,於是,他殺死了長期雇用他畫贋畫的人。

我愈來愈覺得,藝術家的創作自我,跟這個自我為何總是碎裂不堪呢,這都是永恆的小說母題。這個母題,後設,私密,既是自我辨認,也是自我治療,而更不可否定的是,它即使注定跟社會現實缺乏強韌的紐帶,它還是那麼像切膚之刀子,雕刻出書寫者的文學潛能。《傭兵隊長》博雜譎詭,就像兩面鏡子對映照著同一主體,既是自我看見,自我複製,也是在自我複製中遇到鏡中消失點上的無底洞。讀起來,確是暈眩,這是培瑞克最原初的玩字能力。有時我寧可放開一些,不攞苦嚟辛的去啃那些黃金時期的偉大作品,而是輕著身子,在這種小說迷陣裡亂兜亂逛,這就好像硬闖夜場舞池一樣,為的是要吵吵這雙清寧得太久的耳窩。

2015.01.18

Georges Perec:《傭兵隊長》(Le Condottière)(行人,2014)